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2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通信科研、通信规划设计、通信施工建设、通信网络运行维护、通信技术研发及管理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二)专业范围
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互联网技术等三个专业。


二、有关政策
(一)资格条件执行《江西省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赣通局联发〔2018〕145号)。
(二)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3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个月以上的终算时间改为今年6月底。
(四)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定,并按新系列标准条件申报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
(六)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七)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将通过“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直接向参评人员收取。具体将通过系统通知参评人员缴费。


三、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组织机构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赣人社字〔2020〕227号”文附件)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包括单位编外人员)创建。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申报人个人信息能通过系统共享自动提取的,无需提供。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评委会不再受理纸质申报申报。
(一)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0年12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系统能自动关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的,申报人员无需再填报;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已划入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参照企业人员执行);
3.企业人员无需提交聘任材料。
(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职称办网上受理高级资格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联系人:省通信管理局人事处  疏斌
联系电话:0791-86253304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6日